以“伏邪”及“苛毒”发病说为依据,提出“伏毒”论,认为“伏毒”以伏而不觉,发时始显为特点,正虚是毒伏的基础。“伏毒”既可外受,亦可内生,涉及外感内伤多类疾病,特别是对急难病症的辨治,“伏毒”论更有重要的临床价值。
周仲瑛.“伏毒”新识[J].世界中医药,2007,2(2).